厦门鼓励旅行社扩大本省的客源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通知,公布旅行社吸引福建省游客来厦旅游实施细则及有关事项,鼓励旅行社企业积极拓展省内客源市场,促进厦门旅游市场回暖。"通知明确,自恢复开放福建省城际旅游业务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厦门旅行社吸引省内游客来厦过夜,分别给予每人每晚30元,50元,80元的补贴,每人最高补贴3晚,单个旅行社最高补贴50万元依法在厦门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信用良好,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旅游团队最多9人即可申报。 符合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可在福建省跨市旅游业务恢复开放后第4个月内,向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奖励资金。 同时,对奖励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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