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大坝建餐厅,什么时候才能一片清明呢?

据媒体近日报道,长江下游支流秦淮河南京段的防洪形势在汛期十分严峻。正当水位紧张时,一些市民反映,秦淮河防洪坝已被挖出十多米,大坝的"肚子"上还开着一些高档餐厅和酒吧,一些餐馆甚至已到达大坝的中线,严重危害了河流的安全。


挖出大坝,在大坝内筑十米深的酒吧、餐馆,无疑会削弱大坝本身的力量,甚至危及防洪安全,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生严重的事故,但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在人们的眼皮底下,没有人能长时间地停止改正,这仍然是一种冷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流管理条例"或"南京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不得在堤坝管辖范围内建造房屋,更不得清空水坝建造餐厅。然而,这些建在大坝上的餐馆和酒吧的所谓"临时房间"不仅在完工和验收时顺利通过,而且持续了六年。如果不是今年的严重水灾,恐怕问题会继续被掩盖,"临时房屋"将继续使用,不会暴露。


掏空大坝建了一家餐厅,作为大坝的建设方,江宁市建设集团当然要承担最大的责任。"作为专业的堤防建设,江宁市的建设不知道,在堤防建设中是禁止的吗?据有关报道,这些大坝的餐馆和酒吧租金很高,每日租金为每平方米1元,有的商店每年的租金高达450万英镑。因此,不排除正是为了看到这一地区的黄金价值,江宁城市建设提出了"临时住房"的概念。


但是,如果"临时使用住房"导致堤防变弱,无法阻止洪水泛滥,那么谁来承担损失呢?根据工商情报,江宁市城市建设是江宁区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应以公共利益为主,应以城市的防洪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商业利益赌博吗?江宁城市建设可以说是极其恶劣的,应予以严格查处。


除江宁城市建设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无可指责的。水利部门负责人从设计到施工的大坝建设,要全程监督。那么,大坝的"临时房"一开始是怎么写进设计方案的,是怎么违法通过验收的呢?应该解释一下吗?


此外,据媒体报道,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称江宁城市建设集团在没有规划程序的情况下非法进行了酒吧和餐馆的建设。当时,原江宁区规划局已经确认,没有施工手续,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承诺"责令施工队伍暂停施工,等待有关程序完成后再恢复施工",不办理施工手续,这就意味着违法施工。江宁区规划局既然证实了这一点,为何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呢?策划部门敷衍了事的媒体监督,纵容有关企业的违法行为,导致这种严重的局面,那么谁来负责呢?


清空筑坝餐厅,这种违法行为是无法隐藏的,自然是极其恶劣的,而是从水利部门到规划部门,但一路都被开绿灯了。人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像大坝这样的地方监管机构被"掏空了"。当然,地方监管的不作为需要调查,但更有必要的是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以前,水利部防汛抗旱司有关负责人提到,"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堤防质量差,是每年防洪的薄弱环节。"可以看出,挖空水坝建餐厅等人为隐患是不可能孤立的,这也是对中小型河流防洪安全的警告,我们要加强规范和监督,决不能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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