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则,以帮助职场新人"提高工资

应届毕业生,应该在退税前的第一年预扣更多的税款。将来,他们可以在那个月直接扣税。记者昨天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规定,新进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在预扣缴期和预缴期开始减轻。


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和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扣缴扣缴办法的通知,规定在纳税年度首次领取工资和薪金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5000元/月的累计扣除额乘以当年当月的月数。


51社会保障财税专家耿欣告诉记者,以大学生萧璋为例,他于今年7月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当月支付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当月可扣减的费用为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8月份的可扣减费为4万元,当年12月可扣减费达到6万元。


由于新生的收入通常不太高,根据新规定预先预扣纳税时,缴纳的税额将相对较小或可能不征税,从而减轻了他们的资本支出压力。


按照过去的办法,工作半年的萧璋在次年免缴个人所得税时,总扣减费仍为六万美元,因此,他可以得到退税。


从过去退税后可能的减税到今天的直接减税,尽管个人所得税的总金额基本不变,但对于收入较低的新进入者来说,新政帮助他们增加了当月收入的现金流。


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如果纳税人在进入新岗位前偶然收到劳务报酬、稿件报酬和版税,也可以适用这一规定。据了解,这一公告自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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