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交警儿子醉酒驾车逃跑,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其继父等3人被立案

据肇庆市委宣传部微信8月18日发布的消息,对于广宁县梁某勇案件,肇庆市委监察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的交通事故案件,组成了一个深入调查的联合调查组。


梁某勇因涉嫌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指使他人伪证而被逮捕。


鉴于本案两种伤情鉴定意见差异较大,肇庆市检察院依法委托国家级鉴定机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经鉴定,被害人交通事故致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创伤与受害人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存在轻微的不利因素。此外,调查核实发现,在二次伤情鉴定过程中,专家梁某有权受委托,违反规定出具了"重伤一级"鉴定意见,涉嫌伪证罪被立案侦查。因本案交通事故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较大损害,梁木勇的行为依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肇庆市检察院决定变更广宁县检察院不起诉的自由裁量权,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当时负责交警工作的广宁县公安局交警综合中队队长梁某淦、广宁县公安局原政委邱某智、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某明,均因违法干预而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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