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气象灾害威胁兰州60万人口 官方立法提供预警能力

8月17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福寿十七号表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发布了"兰州气象防灾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生效。


当天,兰州气象防灾条例(简称"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张福寿介绍了立法情况和主要内容。


记者招待会上说,兰州地形复杂多样,气候干燥,雨量少,降水集中,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严重,山洪、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等次生灾害直接威胁600000多人,直接威胁财产400多亿元。


张福寿承认,近年来,气象灾害统计表明,兰州市90%以上的自然灾害是气象、气象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年均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


为此,通过法律程序,正式颁布"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建立适合兰州市实际情况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张福寿说,针对兰州市气象灾害风险点大、受威胁人数多、受威胁财产多等特点,这次明确规定了重点单位的主要气象防灾责任。


条例"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机制,规定各级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并将气象防灾经费纳入相应的预算。同时,规定各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防灾副人员,并将气象防灾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和电网管理系统。


此外,针对兰州市干旱、大风(沙尘)、暴雨(暴雨)、闪电、冰雹、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类型,加强农村、山区、风景区等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站的建设,解决了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传播的问题。


据报道,该条例共52条,分为监测、预报、防灾减灾八章,经兰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并于2020年7月31日经甘肃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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