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诉讼案逆转后 ,民间借贷新规下的融资还是很难

自今年 8 月颁布 "最高法" 以来,"关于适用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以下简称 "民间借贷新规则"),市场一直十分重视新规则的出台和实施 -- 新规则将私人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定为 "私人贷款利率的 4 倍",取代了多年来实施的 "两线三区" 的法律标准。这导致许多私人贷款公司失去了地位,它们的利率是 LPR 的四倍。此外,新规则的实施能否真正改善融资环境也是讨论的热点之一。

11 月 12 日,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贷款合同的争议再次引起关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一审判决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调整金融贷款合同中规定的利息、复利和逾期利息,对一年贷款市场的利率进行四倍的解释,这是一种适用的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 这使 "民间借贷新规则" 再次成为焦点。

他说:" 请简单回顾这宗个案。2020 年 7 月 14 日,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被告洪某偿还原告的 162661.65 元贷款本金和利息(截至 2020 年 7 月 5 日的利息、罚款利息和复合利息;以 162661.65 元为基础,按 2020 年 7 月 6 日至实际履行之日 2% 的月利率计算)。温州市湾海区人民法院认为,香港应偿还的利息和逾期利息的总和,应按原告起诉时一年贷款市场所报利率的四倍计算,即目前的 15.4%。根据计算,洪先生至少可以少付 30775.58 元。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是一种适用的法律错误,也是许多法人在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所持的观点之一,即新的司法解释并不普遍适用于所有证券民间借贷业务,有必要根据借贷行为的时间节点和一审案件受理的时间来区分是否适用。法律专业人士说,新的民间借贷规则出台后,也有必要进行监管和司法调整。

事实上,除了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贷款合同之间的纠纷外,自 8 月份以来,一些地方法院还以 4 次 LPR 作为计算相关金融借款案件的依据。尽管新的私人贷款规则明确规定,金融监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对贷款和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纠纷适用司法解释 ",但许多业内人士仍担心,类似的裁决会导致" 债务规避 "和" 诉讼 "-- 担心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

借款者混淆了时间点,拒绝偿还部分欠款;债权人撕毁合同,错误地认为利率上限可以规避;小额信贷公司推出 "分期付款业务",超出上限。自 "私人借贷新规则" 实施以来,有些人利用漏洞 "误读" 和 "误用"。辽宁一家小额信贷公司负责人秦明浩告诉记者,该公司 60% 的股票贷款业务合约利率超过了目前的上限。" 一些借款者现在提议修改合同,否则他们拒绝偿还超过现行上限的部分利息。

小额信贷公司也被误读和误用。秦明浩向记者透露,目前一些小额贷款企业已经找到了规避上限的办法,并将其付诸实践。他的一位客户同时与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做生意,在新规定出台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立即向客户发放了两份修改利息的合同,一份是与借款人签订的法定利率贷款合同,另一份是由借款人和另一家由小额贷款公司有效控制的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弥补剩余利息。

此外,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 "诀窍" 来启动分阶段业务,以利用 "新规则"。例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一种新产品,年利率为 15.4%,贷款期限为 18 个月,分三期发放。仔细计算,如果借款人借入 100 万元,总合规本金和利息应为 100×100×15.4%×1.5×123.1( 万元),前两个期分别偿还 420000 元,第三期偿还 391000 元,但小额贷款公司仍以未来两个时期的利率为基础,实际上年率为 23.75%,对不熟悉业务的借款人来说很容易。

除了满足普通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民营小贷公司还有很大一部分业务量来自中小企业。众所周知,资质较差的小微企业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贷到合适的资金,而民间借贷正是解决其环节资金问题的一大途径。目前来看,自 2019 年 8 月 LPR 发布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如果 LPR 长期处于低位,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也将长期处于低位。新规 " 促进了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降低,这对深受高利贷盘剥的中小企业是一大利好。从市场来看,民间借贷利率的降低和控制是国家打击职业借款人和地下钱庄决心的体现,符合监管要求,适应市场需求的小贷公司或将在市场中赢得更大的竞争力。

但正如上文所示,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会采取 "阴阳契约" 等手段来维持脆弱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现有利率?"民间借贷新条例" 出台后,监管法规和司法调整仍是核心。一些法律人士表示,金融委员会、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应尽快发布行业法规或相关解释,进一步规范不同借款人的地位,如何确定不同时期的利率上限,统一金融业人士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分歧而产生的纠纷和负面影响。这样,法院也可以参考案件的裁决。

《中国新闻周刊》对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的采访,也展现了另一种思路。黄震说,民间借贷为什么增长这么快,这么快。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所以首先要提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等的金融供给能力,提高银监会监管的这些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能力。黄震表示,应适度松绑消费金融公司,降低其融资和运营成本。例如,从政策性银行融资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不是将所有成本转嫁给借款人,并利用金融科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发挥消费金融的普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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