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高级研究员聘任标准

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院所企合作,将更多优秀的行业人才充实到我院所的顾问专家委员会兼职师资队伍中来,进一步提升师资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社会服务能力。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决定聘请部分既有实战经验、又有理论修养,知名度较高,在业内有巨大影响力和威望的专业人士担任高级研究员,旨在充分发挥我院所师资力量雄厚的资源优势,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应用型实用性人才,增强合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我所价值理念和育人理念,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经过慎重研讨,制定了高级研究员的聘任标准和工作职责,现公布如下:

 

一、聘任标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认同研究所办学理念,具有奉献精神,热心文化公益;

2.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非所聘人员在其所在行业成就极其突出、影响力极其重大,经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会议审定,可适当放宽学历标准;

4.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完成研究所交待的授课及研究任务;

5.拥有所在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为解决行业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过巨大贡献;

6.制定过行业标准,在项目对接、国际合作、专业培训、行业政策研究方面能够深刻认识并预判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为所在行业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建言献策;

7.拥有强大的科研创新实力,自主研发出多项具有行业领先性的原创技术(艺术)成果,并且研究成果具有极高的实践应用价值;

8.能促进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对所在行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专业人士;

9.经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审核一致通过,同意聘任。

 

二、工作职责

1. 为研究所相关学科建设的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建设构想;

2. 指导研究所相关学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地方产业和经济发展开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科研项目合作研究,解决相关领域研究项目中的实际问题;

3. 作为行业专家带头人,指导所处行业相关学科的发展方向,规划相关学科的课程建设,支持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工作;

4. 牵头研究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通过讲座等形式推进所在行业相关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所在企业与研究所的所企融合项目;

5. 协助领导组织相关学科的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所重点项目的申报、建设和发展工作;

6. 为研究所提供专业建设论证咨询,每年组织1-3次大型活动,参加学术专业评审工作;

7. 完成研究所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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